林改配套政策如何进一步完善?
来源:时代信报 作者:雷加富 日期:2008年08月22日 10:01
中国园林网8月22日消息:“重庆”和“森林”有两种组合。
“重庆森林”是其一,很多人会由此意识到《重庆森林》这部王家卫拍的、“传说中”的电影。
另一种组合是“森林重庆”,一个并非传说中的、正切切实实地向重庆走来、令3000多万重庆人激动不已的有关城市建设的伟大梦想。
其实称之为另一种形式的重庆产大片也无妨。
构思已然有了,但这部大片的最终完成还需要做很多事情———最重要之一,应该是市委书记薄熙来19日在重庆市森林工程大会上所指出的,“搞好林权改革”。
重庆市的雄心是在3年内完成林权制度改革。具体如何改?需要集思广益、谋而后动、稳妥推进。
正在积极推进中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突破,是中国农村又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变革。
诸多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带有普遍性和全局性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比如公益林补偿标准太低,影响了林农的积极性;
部分林业法律法规已经无法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需要修改和完善;
分散到千家万户的小农户如何与大市场对接;
如何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林地的经营水平和产出率;
如何拓展林农投融资渠道,解决广大林农贷款难的问题;
如何解决林业保险问题,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如何加强林权动态管理,确保林农合法权益;
如何规范林木流转,确保农民不失地;
如何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提高林业生产成效;
如何调整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才能既满足生产经营者的需要,又能切实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
如何在让利还利于民的同时,确保基层政府部门和林业部门正常运转;如何适应改革需要,推进林业部门职能转变等等。
出台财政转移支付政策
因此,必须跟进配套改革,从更高的层面、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认真研究解决创新体制机制、建设长效制度的问题。
首先,应加强中央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财政支持,出台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比照农村税费改革的做法,尽快出台林改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把扶持种粮的各种优惠政策延伸到林业上来。
要建立常规化的林木良种优质种苗补贴、造林成本补贴制度,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
对于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生物能源基地建设、珍贵树种大径材培育、森林抚育等,国家在造林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必要的补助。
特别是对于西部干旱缺水,沙化、石漠化严重地区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应纳入政府造林工程项目并给予造林成本的全额补贴。
要研究完善林产品加工税收政策,促进林产品精深加工健康发展———比如森林食品和森林药材、林副产品采集等适合农村特点的林业产业。
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增加林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基地建设;
要利用丰富的乡土资源和独特的地理环境,培育优质速生丰产林、大径级珍贵树种用材林、木本粮油、竹藤花卉、野生动植物繁育;
大力开发乡村观光、森林之家、农家乐等生态旅游;开发林下经济,实行林菌、林草、林药、林牧结合,拓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空间,实现集群效益。
公益林补偿标准应提高
其次,应建立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
金融部门要针对森林资源资产和林业产业发展特点,要加快开发符合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
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探索推进林业信贷的担保方式、建立林业发展担保基金等;
对农民林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个体林场或林业股份合作经济等组织符合信贷条件,有市场、有效益的发展项目,积极提供授信支持;
同时还应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和“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有效信贷投入;要探索开展政策性森林财产保险业务试点。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应提高中央财政对重点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实行分类补偿,加强对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支持力度;要增加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入力度。
建议从2008年起,重点公益林补偿标准由平均每亩5元提高到10元,并根据国家财力状况,逐年提高补偿标准,近期达到每年每亩20元。
在此基础上,按照生态区位、立地条件、林地生产力水平、林分质量和所发挥的生态效益状况等因素,对重点公益林进行分类分级,建立分类补偿的体制。
要进一步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积极研究和出台相关政策;
要建立江河下游对上游的生
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处于下游的经济发达地区通过转移支付向流域源头及上游地区支付生态补偿金;
建立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机制,探索各受益单位承担相应补偿的政策和办法;
允许向森林生态效益的直接受益单位征收森林生态补偿费,如从利用森林资源的水电、旅游、矿业开发等直接受益行业的经营收入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公益林补偿,真正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要解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使用集体土地的补偿问题。通过国家征收,把农民已丧失实际权益的自留山、责任山收归国家所有,依法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分山到户后,林农防灾的意识大大增强,普遍要求国家帮助解决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防止盗砍滥伐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问题,特别是搞好生物防护林带建设,对于提高森林预防、控制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为此,建议将林业“三防体系”(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防止盗砍滥伐)等基础设施,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确保投资建设;
尽快启动集体林区生物防护林带建设工程,加大各级政府推进林区农村生物防护隔离带建设进程的力度;
将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和林区农村交通、供水、电力、沼气等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纳入相关行业的各级发展规划,为加快林区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保障。
以上配套政策涉及面广,涉及多个行业和部门,单靠一个行业、一个省之力难以解决,可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林业、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参与,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共同推动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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