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消费市场岂能成为农民“消废”市场【评】
来源:农博网 作者: 日期:2006年09月02日 09:31
中国园林网9月2日消息:农业生产资料是促进农作物丰产丰收的物资保证。它既包括增产效果显著的化学肥料,也包括对农作物的病、虫、草、鼠害防治效果好的化学农药;既包括遗传与变异的优良、高产种子,也包括塑料农膜;既包括农业机械及其柴油,也包括农药喷雾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被农民称之为支农的“硬件”,可见其在农作物使用方面所起到的特殊作用和显著效果。农业生产资料的品种是否适销对路,其质量是否合格(标准)顶用,其含量是否达到要求,其标签是否与实质一致,其剂型是否安全环保,不仅关系到农作物产量的增加,质量的提高,品质的改善,食用的安全,还关系到农民的增收,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农业被称之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人们经常讲,无工不富,无农不稳,无商不活,民以食为天。中央高度重视关心农业生产,把“三农”作为全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提出“工业反哺农业”。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的企业,要树立以支农为己任的理念,重视支援农业,不断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快和优化产品升级换代,加快新产品、新剂型的开发,以实际行动支援农业,促进农业发展。
农药工业是重要的支农物资。人们常讲,有收无收在于水,收多收少在于肥,防治病、虫、草、鼠害在于药。我国是病虫草鼠害频繁发生的国家之一。据有关资料表明,2003年我国病虫草害发生的面积为58亿亩次,农药防治面积为56亿亩次,使用农药约25万吨(100%),挽回粮食5800万吨,棉花150万吨,蔬菜5000万吨,水果600万吨。投入与产出的比例为1:6,如果没有农药的使用,我国粮油棉瓜果蔬菜的损失量是相当大的。
(一)多年来我国农药行业为了促进农业增产,一是围绕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使杀虫剂、杀菌剂逐步趋向合理;二是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三是不断开发新产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如广西乐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大学开发的“金稻龙”多功能药肥,列为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国家科技部、财政部无偿拨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扶持产品,受到各地用户的广泛好评。北京恒元丰开发的杀菌剂——奥碘,被称之为环保安全型首选产品。福建省浩伦集团和中国农大承担的国家“863”计划项目玉米、大豆调节剂——玉黄金,不仅能有效解决玉米倒伏、空杆和大豆瘪荚瘪粒等技术难题,而且使大豆、玉米增产20%以上。2005年被商务部、科技部、国家质量总局、环保局确认为国家新品种,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山东等十多个省推广,增产效果十分显著,被专家称之为我国大豆、玉米生产历史性革命。四是大力开发安全环保型新剂型。安徽省化工研究院科技人员开发的“三唑磷水乳剂”,其使用效果优于“三唑磷乳油”。既节省了有机溶剂,生产、运输安全,又降低了生产成本,避免有机溶剂对土地、大气、水质的污染。五是农技植保部门派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既降低了农药用量,又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据江苏通州市金沙、三余、川港等镇统计数字表明,亩使用农药费用由300元降至250元~230元不等,每亩分别下降50元、70元。每亩稻谷增产60~70公斤,使亩增收100多元,从而受到广大农户广泛的好评。
(二)就农药支农而言,也有少数人出于一厂、一己的私利,干起损人利己的勾当,公然生产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损农、坑农、害农。使农资消费市场变成农民“消废”市场。据媒体报导:2005年,农业部公布打假典型案例称,全国农业系统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国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一批假劣农资大、要案件,全年立案查处的各类案件51360件,其中5万元以上大、要案167件,捣毁农资售假制假窝点4461个,为农民挽回损失16.2亿元,涉及的品种有假冒伪劣种子、假冒伪劣农药、假冒伪劣化肥、假冒伪劣兽药以及“瘦肉精”。尽管这些案件给农民所造成的损失在经济上得到了某些赔偿,某些制假售假的个人受到了处理,但给农作物造成的减产减收和绝收却是无法弥补的,给农民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在短期内是无法消除的。其假冒伪劣农资如宜兴益农化工厂生产的“虫病无影”假农药造成淮安市、盐城市6县(区)29个乡(镇)1052户4373.36亩小麦麦苗死亡,颗粒无收。4000多亩小麦的产量是一万多人一年的口粮,这是无法弥补的,而且假冒伪劣农药的使用造成大面积农田水质、空气的污染也是难以计算的,而用来生产的“虫病无影”假药使用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煤、电、气确是国家的宝贵紧缺资源。用有用的资源,生产出假冒伪劣农资,用工人的有效劳动生产有害的品种,给国家、人民、用户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对这样的企业和负责人,不严肃处理不足以平民愤,不严肃处理就无法遏制假冒伪劣现象的产生,不严肃处理就无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农业部公布的2005年农资打假案例指出,经过各地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2005年农资产品合格率大幅度提高,农民举报居高不下的势头得到遏制,农资连锁经营等现代物流方式得到推广。一批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受到严惩,这是值得令人高兴的。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农资市场上仍有一些伪劣假冒农资出现,其行动更加隐蔽。因此,我们仍须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坚持长期不懈地严抓猛打。为震慑不法分子,维护农民权益,净化农资市场,扶持合法经营,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在“3·15”国际消费权益日之际,农业部向社会公布2005年全国农业系统依法查处的20起假劣农资违法典型案例,望农资经营企业以此为戒,增强依法经营意识,推动今年全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
(四)规范整顿农资市场,就是要净化农资市场,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就可以有效避免农资消费市场不致成为农民的“消废”市场。要组织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向全民发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对全民都有极大的教育作用,也有行为倡导和约束作用,要倡导树立社会主义新风,要使全民通过荣辱观的教育讲正气,明是非,知荣辱,要为农业提供适销对路的品种,合格顶用的质量,严禁欺诈行为。从而成为杜绝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进入流通市场的有效思想保证。
规范整顿农资市场。就是要消除农资市场上一切假冒伪劣农资的“痼疾”,要继承以诚信为核心的传统道德教育。诚信是自古以来的经商之道,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令人值得高兴的是2006年2月5日由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和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共同举办、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农药诚信经营百强单位”推荐评选活动,这一活动的开展将在很大程度上起到指导农药生产企业选择销售渠道以及倡导诚信经营的巨大作用,也为建设农药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实现农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打下基础。这项工作做好了就可以建立起有效防止假冒伪劣农资进入流通市场的道德保障。
整顿规范农资市场要树立法制观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令人值得高兴的是农业部制定的《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管理办法》已经被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一试行办法符合我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精神,有利于推动农资市场规范化管理,维护农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有助于防止假冒伪劣农资进入流通市场的制度保障。
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需要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既要加强教育,又要重拳出击,要打防结合。农资生产企业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流通领域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并且持之以恒,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就必然出现良性循环的农资消费市场,创造出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农资有序竞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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